医美行业乱象丛生,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医美机构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虚假宣传、过度宣传等问题凸显。有的机构虚构诊疗前后对比图,有的一味鼓吹产品或服务疗效,通过使用虚假案例、虚构疗效等方式,对医美效果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对风险、后遗症避而不谈。规范医美市场营销宣传,不仅要清除虚假、夸大宣传等弊病,也要整治通过“软文”“种草笔记”等形式进行植入推广、虚假营销等变相。
10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美领域10件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整形功效被列入其中。
案情显示,2020年6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新氧医美平台上的“氧气zuzmc的美丽日记3.11假体隆胸”“爱末回生的美丽日记 6.15鼻部多项”医美案例为艺星集团内其他医院案例,并非当事人医院真实案例,但当事人在案例下标示“医院:艺星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同时,当事人在网站上使用病人形象作宣传,展示手术过程以及手术后效果照片,使用虚假案例对自身进行商业宣传,容易对消费者造成。
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
天眼查显示,2021年10月18日,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利用、电影、电视、、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规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000元。
2021年6月21日,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医疗广告内涉及的“不松弛、反黑、告别反弹”等描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当事人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被处以罚款12000元,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2021年1月6日,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及未明码标价等行为,被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共计25.2万元。
2020年3月20日,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元。
2019年8月2日,因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经济开发区区决定给予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
上海市人民合作交流办公室始终把促进合作交流,放大进博溢出效应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连续举办两届“放大进博溢出效应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共享主题活动,指导成立华东进口商合作联盟,促成一批合作项目落地,让进博溢出效应惠及更多城市、更多企业、更多人群。
巨智科技具有领先的工艺技术,可以推动产业应用,健全完善国内可折叠玻璃盖板的产业链条,打破国外厂家的技术垄断,实现国产替代,尤其有望大幅度拉低可折叠屏(柔性屏)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的市场售价,利好消费者。
2021年10月16日下午,“年鉴”上海美术学院首饰工作室师生年度作品展在武康积庆堂开幕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