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详见《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派驻基层服务的岗位,其派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年限以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为准,且最低不得少于五年。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31日(如:工作经历要求有2年工作经历,即为2016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外学历、学位认证。
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和相关条件。若应聘人员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较低学历报考。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报考岗位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包含成教本科学历。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而大于等于1:2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上简称《报名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载并正打印的《报名表》(附《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2张和同版电子照片(U盘现场拷贝,电子照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结果(港、澳、台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学位证的同时还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上的学位查验结果。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进行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期间同步在现场申请加分。加分人员在潜江卫生计生网进行公示。
3.已聘用为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现场报名同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填写“审核合格”意见并同意报考;对不合格人员写明原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2月9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联系解决。
(一)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2)公共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医学类岗位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卫生相关法律和行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公共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笔试缺考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而大于等于1:2比例的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面试通知在潜江卫生计生网和潜江人社网进行发布。面试入围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由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的1: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弃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对《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和解释,请与潜江市卫生计生委联系,联系电话;
(六)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本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卫生计生委依照有关设置并负责解释。
2.附件2:2018年度下半年潜江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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