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科目的结束时间以考生实际报考的科目结束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考试机提示的剩余考试时间。
5、务必在完成所有试题后方可点击“结束考试”按扭,当连续三次确认交卷后,将无法重新进入考试系统继续进行考试。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如:纸张、文具、软盘、移动电线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考试机前以备查对。
3、 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准考证号,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经监考教师确认后,等待发卷。
4、 考生要自觉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但涉及试卷内容的除外。
5、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6、 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并提前出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和,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4.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考试后酌情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